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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TERMS® 2010

Incoterms® 規定廣泛使用於國內外的合約中,說明買賣雙方的費用及風險責任,以及貨物保險責任。

下方的手冊會說明買賣雙方在費用、風險以及貨物保險方面的交貨條款與責任。

閱讀 Incoterms® 2010 規定,掌握官方提供的最新動態 深入瞭解 ICC (國際商會) 網站


任何模式運輸的規定

  • 「工廠交貨」代表賣方在賣方廠區或其他指名地點 (例如工作地點、工廠、倉庫等),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理。賣方不需在任何集貨車輛上卸載貨物,若貨物需要清關,賣方也不負責清關。

  • 「貨交運送人」代表賣方在賣方廠區或其他指名地點,將貨物交給運送業者或其他買方指定的人士。建議各方盡量清楚具體指明交貨指定地點,因為交貨時風險就轉移到買方這邊。

  • 「貨費付訖」代表賣方在雙方同意地點 (如果雙方有同意的地點),交貨給貨運業者,或賣方指定的其他人士,且賣方必須與貨運業者簽約,並支付所需運費,將貨物運往指定的目的地。

  • 「貨運站交貨」代表賣方將貨物運往指定的目的地港埠或地點,於指定的終端站卸載貨物並交給買方處理。「終端站」包括一個地點,無論是否有遮蔽,例如碼頭、倉庫、貨櫃集散場或公路、鐵路或空運航站。賣方要承擔將貨物帶往指定的目的地港埠或地點,於指定的終端站卸載貨物的所有風險。

  • 「目的地交貨」代表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準備就緒可以卸載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理。賣方要承擔將貨物帶往指定地點的所有風險。

  • 「完稅後交貨」代表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準備就緒、入口清關完成且可以卸載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理。賣方要承擔將貨物帶往目的地的所有成本及風險,而且有義務完成貨物的進口與出口清關,並支付進口與出口的所有相關稅金,完成所有關稅手續。

來源:ICC 網站。

閱讀 2010版的 Incoterms® 規定完整版。

"Incoterms" 是國際商會 (ICC) 的商標。

海道及內陸水道運輸規定

  • 「船邊交貨」代表賣方在指定的貨件港埠,於買方指定的船隻旁 (例如碼頭或駁船上) 交貨。貨物在船隻旁時,損失或損壞的風險就轉移,買家要從此刻開始擔負所有費用。

  • 「裝運港船上交貨」代表賣方在指定的貨件港埠,於船上交貨給買方,或取得的貨物已就緒於是交貨。貨物在船隻上時,損失或損壞的風險就轉移了,買家要從此刻開始擔負所有費用。

  • 「運費與貨運」代表賣方在船上交貨,或取得的貨物已就緒於是交貨。貨物在船隻上時,損失或損壞的風險就轉移。賣方必須簽約並支付成本,並將貨物帶往指定的目的地港埠。

  • 「運保費在內條件」代表賣方在船上交貨,或取得的貨物已就緒於是交貨。貨物在船隻上時,損失或損壞的風險就轉移。賣方必須簽約並支付成本,並將貨物帶往指定的目的地港埠。

    賣方也必須簽約承保,承擔貨運期間買方損失或損壞貨物的風險。買方應注意,根據 CIF,賣方僅須以最低保額投保。若買方想要有更多保險保障,需要賣方明確同意,才能自行安排額外投保。

來源:ICC 網站。

閱讀 2010版的 Incoterms® 規定完整版。

"Incoterms" 是國際商會 (ICC) 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