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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反毀林法案與零毀林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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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反毀林法案與零毀林供應鏈

歐盟反毀林法案背景

  • ​1990年至2020年間,全球有4.2公頃(大於整個歐盟面積)的森林消失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FAO)
  • 毀林和森林退化是氣候變遷(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佔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11%)和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重要驅動因素
  • 很大一部分的森林損失是合法的(Forest Trends),90%的森林砍伐是農業用地擴張(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FAO )造成的,而農業用地的擴張則與許多商品製造相關
  • 歐盟是與毀林和森林退化相關的商品的主要消費者,涵蓋此類商品和產品的年進口額為 850 億歐元

歐盟反毀林法案內容

  • 毀林規範日期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15.2 一致,旨在盡量減少對小農的干擾並促進衛星監測
  • 基於國際支持的定義(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FAO),​未針對任何國家或商品發布禁止,僅針對所有將相關產品銷售到歐盟市場或從歐盟出口的製造商實行強制盡職調查規範
  • 無森林砍伐且根據生產國的法律亦必須是合法的的產品才允許進入歐盟市場或從歐盟市場出口,並且商品與其生產地相連的嚴格可追溯性
  • ​該法規適用於歐盟境內生產和進口的商品及其衍生產品,涵蓋包含:棕櫚油、大豆、木材、牛、可可、咖啡、橡膠和相關衍生產品(例如:巧克力、家具、輪胎、印刷產品)且將定期更新​​

歐盟反毀林法案風險基準系統

  • ​根據毀林風險來判斷或分配國家及區域風險層級的基準系統–包含標準(預設)、低和高等級,成員國當局須執行的最低檢查層級(9%、3% 和 1%,取決於風險等級)
  • 對於高風險層級沒有額外的盡職調查要求,但將簡化低風險層級之盡職調查(仍需要收集資訊,但不需要評估和降低風險)

歐盟反毀林法案與夥伴國家的合作

  • ​該法規是 2019 年歐盟推出《保護全球森林的新行動綱領》中所製定更廣泛政策的一部分
  • 歐盟將加強接觸與合作,以確保合作夥伴能夠從歐盟關於毀林的新規範中得到收穫。第一步:有興趣與利益相關者合作進行差距分析和需求評估,即將開始與印尼、馬來西亞、越南、泰國和寮國等國家加強互動的專案
  • 委員會也會加強與中美等消費國以及國際論壇的接觸,實施任務和能力建立的包容性對話

歐盟反毀林法案預期成果

  • ​歐盟回應公民需求並保證他們所購買的產品不會導致全世界森林被破壞。
  • 讓歐盟及其夥伴國家共同建造更永續的供應鏈,並採取行動反對毀林和森林退化,以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巴黎協定》和其他國際承諾--每年至少減少3,200萬噸碳排放量
  • 支持夥伴國家促進永續產品貿易、減少生產國當地居民因森林砍伐、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和天氣模式破壞而遭受的損失。
  • 創造新的商業機會,為無毀林供應鏈中的所有參與者增加機會,提高企業在綠色產品需求提升且不斷變化的全球市場中之競爭力。

了解更多關於歐盟反毀林法案請參考歐盟官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