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海關法規變更概況:
最新更新:美國暫停對所有國家的免稅額待遇
2025年7月30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自2025年8月29日起暫停對所有國家的免稅額待遇(De Minimis)。
主要說明如下:
- 自2025年8月29日起,所有進口美國的貨物將不再享有最低免稅額待遇,不論其價值、原產國或運送方式,以下情況除外:郵政貨件、禮品或個人物品。
- 所有低於800美元之進口貨物將無法享有最低免稅額待遇,將依美國進口關稅表 (HTSUS)課徵:一般關稅、IEEPA 關稅以及其他適用關稅。這些貨物將需以正式或非正式報關方式辦理報關入境。
郵政貨件仍可繼續適用最低免稅額待遇,直到美國政府建立有效的系統可對其課稅為止,屆時將依其每個國家適用的IEEPA稅率課稅:
- 若 IEEPA 稅率 < 16%:每件課徵80美元
- 若 IEEPA 稅率為 16%-25%:每件課徵160美元
- 若 IEEPA 稅率 > 25%:每件課徵200美元
下列情況仍可適用最低免稅額待遇:
- 外國個人向美國境內個人寄送且價值低於100美元的禮品(美屬維京群島、關島和美屬薩摩亞的個人寄送且價值低於200美元的禮品)。
- 國際旅客所攜帶之個人或家庭物品總價值不超過200美元者
注意事項:
- 美國政府自2025年5月2日起,已對中國與香港製造的商品取消免稅額待遇,即使金額在800美元以下,亦須課稅(若從第三地寄送亦適用)。該措施將延續至2025年8月29日,屆時由本次行政命令取代。
- 此外,川普總統於2025年7月4日已簽署《大而美法案》,規定自2027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最低免稅額待遇。但此行政命令不受影響。
FDA監管商品進口規範更新
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所有受 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監管的產品,無論價值多少,均需向 FDA 提交通知。
美國根據232條款調整金屬類關稅政策
2025年8月1日起,針對半成品銅製品及高銅含量衍生產品(依HTS 銅品項清單),將課徵50%關稅。該關稅將依據商品中銅的價值計算。
- 若商業發票或其他相關文件中未註明銅含量價值,則將以整體商品價值作為課徵依據。
2025年6月3日,美國總統川普發布了一項公告,根據232條款將鋼鐵、鋁及其衍生品(最終產品)的關稅從25%提高至50%,並自2025年6月4日起生效。
關於第232條款關稅的進一步資訊:
- 若貨品適用於汽車與汽車零件的232條款25%關稅,則不再適用232條款鋼鐵、鋁及其衍生品的50%關稅。
- 自英國進口的鋼鐵與鋁產品關稅為25%,而非50%。
- 自俄羅斯進口的鋁及其衍生產品,以及含有在俄羅斯熔煉或鑄造鋁的產品,不論從哪個國家進口,皆須依232條款徵收200%關稅。
對等關稅
*8/1更新:台灣的對等關稅稅率暫時調整為20%,自8月7日起生效。
美國總統川普在2025年4月2日簽署一項行政命令,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動用緊急命令權,對所有貿易夥伴的進口商品徵收對等關稅。
- 2025年4月5日起:來自所有國家的進口貨件額外徵收10%的關稅
- 2025年4月9日起:針對與美國有最大貿易逆差的國家徵收個別關稅,完整徵收國家列表
- 2025 年4月10日起至7月9日止:上述國家調整稅率後暫緩執行90天
- 2025年8月1日 (談判截止日)起,部分國家(中國除外)的對等關稅將高於10%,實際適用稅率將依公布之行政命令為準;若無新行政命令,則以原始清單所列之調整稅率為準。新的對等關稅生效日為美東時間2025年8月7日。
- 自2025年5月14日起,美國對中國/香港製造產品所徵收的對等關稅,將從125%調降至10% (原始20% IEEPA 稅率維持不變) 至2025年8月12日為止。
- 針對加拿大和墨西哥不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 規範的商品,現有的 25% IEEPA 關稅(產地為加拿大的能源產品為 10%)仍然有效。
- 以下產品將可免除對等關稅:救援或捐贈物資、個人物品/行李中的物品、資訊材料(出版品、影片、海報、唱片、照片、微型膠卷、CD等),以及已徵收232關稅的鋼/鋁製品和汽車/汽車零件、未來可能徵收 232 關稅的所有產品,銅、藥品、半導體和木材製品、金條 、美國無法取得的能源和其他礦物、來自貿易夥伴需繳納特別關稅的產品。
- 根據 4 月 11 日發布的澄清,自 2025 年 4 月 5 日起生效的例外情況還包括以下商品:半導體、半導體設備、電腦(包括可攜式)及其零件、智慧型手機、數據機、儲存設備、平板顯示器、某些顯示器和其他電子集成電路。
製造地為中國/香港產品的貨件規定變更彙整
進口類別 | 2025年4月5日之前 | 4月5日及 5月2日之後 |
---|---|---|
最低進口免稅額 | 價值美金$800元以下的貨件
| 不適用 |
簡易報關 | 介於美金$800-$2,500的貨件
| 價值美金$2,500以下的貨件
|
正式報關 | 價值高於美金$2,500的貨件
| 價值高於$2,500美金的貨件
|
DHL 提醒您!
寄件人需提供所有產品完整且準確的商業發票資訊,包括詳細的貨物描述、盡可能的 HTSUS 分類、商品的原產地(商品製造地)以及最終收貨人的稅號/社會安全號碼(正式報關用),以及美墨加/自由貿易協議的相關文件。
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美國政府網站:
中國回應美國關稅變更
為了回應美國對中國製造商品的對等關稅,中國政府宣布,自2025年5月14日起,從美國製造的商品的額外關稅從125%改為10%。具體細節如下:
- 自2025年5月14日起,對所有在美國製造的商品,將在目前適用的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的關稅。
- 企業對消費者(B2C)貨件的價值若小於或等於 2,000 人民幣,則不需繳納10%的額外關稅。
- 進口到保稅區的貨件將不受新關稅的限制。當貨件從保稅區清關以進入國內流通時,將徵收適用的關稅。
中國關稅對您有何影響?
自2025年5月14日起,從美國製造的商品的額外關稅從125%改為10%。以B類型清關的B2C貨件將不徵收額外關稅。美國製造商品進入中國將被視為需要正式清關,簡易清關將不適用。
進口類別 | 2025年4月10日之前 | 2025年4月12日之後 |
---|---|---|
企業對消費者B2C (B類型) 單件商品:單價無金額限制 多件商品:總計小於或等於 2,000 人民幣 |
|
|
簡易報關(C類型) 貨件價值小於 5,000 人民幣的企業對企業貨件(B2B) |
|
|
正式報關(D類型) 貨件價值大於 5,000 人民幣 |
|
|
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中國政府網站。
免責聲明
儘管我們已盡一切努力確保從可靠的來源獲得、產生及處理資訊,但對於網站和簡報所有內容的準確性,充分性,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或實用性,我們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本文件包含的所有資訊按照「原樣」提供。 在任何情況下,DHL Express、其德國郵政DHL集團下的相關合夥企業或公司,或其合夥人,代理商或僱員,均不對您或其他人依據此文件中包含之資訊而做出的任何決定或採取的任何行動所致之損害、或任何衍生性、特殊性或相類之任何間接性損害負責,不論是否已於事前被告知此類損害發生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