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於2025年4月9日美國時間生效的對等關稅已被推遲90天。目前局勢仍處於隨時可能變動的狀況,DHL 將保持密切關注,並提供必要的更新。
美國海關法規變更概況:對等關稅及最低免稅額待遇
美國總統川普在2025年4月2日簽署一項行政命令,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動用緊急命令權,對所有貿易夥伴的進口商品徵收對等關稅。
- 2025年4月5日起:來自所有國家的進口貨件額外徵收10%的關稅
- 2025年4月9日起:針對與美國有最大貿易逆差的國家徵收個別關稅,完整徵收國家列表
-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至7月9日止:上述清單中調整後的互惠水準將暫停執行
- 針對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清單中列出的互惠關稅從4月17日起再度調整,最高可達245%
- 針對加拿大和墨西哥不符合美墨加協議 (USMCA) 規範的商品,現有的 25% IEEPA 關稅(產地為加拿大的能源產品為 10%)仍然有效。
- 以下產品將可免除對等關稅:救援或捐贈物資、個人物品/行李中的物品、資訊材料(出版品、影片、海報、唱片、照片、微型膠卷、CD等),以及已徵收232關稅的鋼/鋁製品和汽車/汽車零件、未來可能徵收 232 關稅的所有產品,銅、藥品、半導體和木材製品、金條 、美國無法取得的能源和其他礦物、來自貿易夥伴需繳納特別關稅的產品。
- 根據 4 月 11 日發布的澄清,自 2025 年 4 月 5 日起生效的例外情況還包括以下商品:半導體、半導體設備、電腦(包括可攜式)及其零件、智慧型手機、數據機、儲存設備、平板顯示器、某些顯示器和其他電子集成電路。
此外,第二項行政命令取消了所有原產國 (COO) 為中國/香港的產品的最低免稅額 (DM) 待遇,將於 2025 年 5 月 2 日起生效。所有其他國家/地區目前仍享有最低免稅額待遇,直到美國政府建置足夠的系統,以根據 IEEPA 有效處理和徵收相關關稅。
美國關稅對您有何影響?
- 2025年4月5日起,價值高於美金$800元的貨件將根據IEEPA規範繳納關稅,並辦理正式通關程序。價值美金$800元以下的貨件持續享有最低免稅額待遇。
- 2025年5月2日起,貨件中含有來自中國和香港的產品將不再享有最低進口免稅額待遇,必須繳納適用的關稅。價值高於美金$2,500元的貨件需辦理正式通關程序。
- 對於與美國已有自由貿易協定 (FTA) 的國家,FTA 優惠僅適用於一般關稅稅率。 IEEPA 互惠稅率仍將適用。
製造地為中國/香港產品的貨件規定變更彙整
進口類別 | 2025年4月5日之前 | 4月5日及 5月2日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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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進口免稅額 | 價值美金$800元以下的貨件
| 價值美金$800元以下的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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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報關 | 介於美金$800-$2,500的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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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報關 | 價值高於美金$2,500的貨件
| 價值高於$2,500美金的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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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L 提醒您!
寄件人需提供所有產品完整且準確的商業發票資訊,包括詳細的貨物描述、盡可能的 HTSUS 分類、商品的原產地(商品製造地)以及最終收貨人的稅號/社會安全號碼(正式報關用),以及美墨加/自由貿易協議的相關文件。
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美國政府網站:
中國回應美國關稅變更
為了回應美國對中國製造商品的對等關稅,中國政府宣布,自2025年4月12日起,將對所有從在美國製造的商品徵收額外關稅。具體細節如下:
- 自2025年4月12日起,對所有在美國製造的商品,將在目前適用的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25%的關稅。
- 企業對消費者(B2C)貨件的價值若小於或等於 2,000 人民幣,則不需繳納125%的額外關稅。
- 進口到保稅區的貨件將不受新關稅的限制。當貨件從保稅區清關以進入國內流通時,將徵收適用的關稅。
中國關稅對您有何影響?
自2025年4月10日起,從美國製造的商品將面臨84%的額外關稅,自4月12日起,該加徵關稅將調整為125%。以B類型清關的B2C貨件將不徵收額外關稅。美國製造商品進入中國將被視為需要正式清關,簡易清關將不適用。
進口類別 | 2025年4月10日之前 | 2025年4月12日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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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消費者B2C (B類型) 單件商品:單價無金額限制 多件商品:總計小於或等於 2,000 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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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報關(C類型) 貨件價值小於 5,000 人民幣的企業對企業貨件(B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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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報關(D類型) 貨件價值大於 5,000 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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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中國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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