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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美國海關法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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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關法規變更概況:

最新更新:美國暫停對所有國家的免稅額待遇

2025年7月30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自2025年8月29日起暫停對所有國家的免稅額待遇(De Minimis)。

主要說明如下:

  • 自2025年8月29日起,所有進口美國的貨物將不再享有最低免稅額待遇,不論其價值、原產國或運送方式,以下情況除外:郵政貨件、禮品或個人物品。
  • 所有低於800美元之進口貨物將無法享有最低免稅額待遇,將依美國進口關稅表 (HTSUS)課徵:一般關稅、IEEPA 關稅以及其他適用關稅。這些貨物將需以正式或非正式報關方式辦理報關入境。

郵政貨件仍可繼續適用最低免稅額待遇,直到美國政府建立有效的系統可對其課稅為止,屆時將依其每個國家適用的IEEPA稅率課稅:

  • 若 IEEPA 稅率 < 16%:每件課徵80美元
  • 若 IEEPA 稅率為 16%-25%:每件課徵160美元
  • 若 IEEPA 稅率 > 25%:每件課徵200美元

下列情況仍可適用最低免稅額待遇:

  • 外國個人向美國境內個人寄送且價值低於100美元的禮品(美屬維京群島、關島和美屬薩摩亞的個人寄送且價值低於200美元的禮品)。
  • 國際旅客所攜帶之個人或家庭物品總價值不超過200美元者

注意事項:

  • 美國政府自2025年5月2日起,已對中國與香港製造的商品取消免稅額待遇,即使金額在800美元以下,亦須課稅(若從第三地寄送亦適用)。該措施將延續至2025年8月29日,屆時由本次行政命令取代。
  • 此外,川普總統於2025年7月4日已簽署《大而美法案》,規定自2027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最低免稅額待遇。但此行政命令不受影響。

 

FDA監管商品進口規範更新

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起,所有受 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監管的產品,無論價值多少,均需向 FDA 提交通知。

 

美國根據232條款調整金屬類關稅政策

2025年8月1日起,針對半成品銅製品及高銅含量衍生產品(依HTS 銅品項清單),將課徵50%關稅。該關稅將依據商品中銅的價值計算。

  •  若商業發票或其他相關文件中未註明銅含量價值,則將以整體商品價值作為課徵依據。

2025年6月3日,美國總統川普發布了一項公告,根據232條款將鋼鐵、鋁及其衍生品(最終產品)的關稅從25%提高至50%,並自2025年6月4日起生效。

關於第232條款關稅的進一步資訊:

  • 若貨品適用於汽車與汽車零件的232條款25%關稅,則不再適用232條款鋼鐵、鋁及其衍生品的50%關稅。
  • 自英國進口的鋼鐵與鋁產品關稅為25%,而非50%。
  • 自俄羅斯進口的鋁及其衍生產品,以及含有在俄羅斯熔煉或鑄造鋁的產品,不論從哪個國家進口,皆須依232條款徵收200%關稅。

 

對等關稅

*8/1更新:台灣的對等關稅稅率暫時調整為20%,自8月7日起生效。

美國總統川普在2025年4月2日簽署一項行政命令,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動用緊急命令權,對所有貿易夥伴的進口商品徵收對等關稅

  • 2025年4月5日起:來自所有國家的進口貨件額外徵收10%的關稅
  • 2025年4月9日起:針對與美國有最大貿易逆差的國家徵收個別關稅,完整徵收國家列表
  • 2025 年4月10日起至7月9日止:上述國家調整稅率後暫緩執行90天
  • 2025年8月1日 (談判截止日)起,部分國家(中國除外)的對等關稅將高於10%,實際適用稅率將依公布之行政命令為準;若無新行政命令,則以原始清單所列之調整稅率為準。新的對等關稅生效日為美東時間2025年8月7日

 

在新的關稅生效日(2025年8月7日)前,各國關稅仍為10%,以下情況除外:
  • 自2025年5月14日起,美國對中國/香港製造產品所徵收的對等關稅,將從125%調降至10% (原始20% IEEPA 稅率維持不變) 至2025年8月12日為止
  • 針對加拿大墨西哥不符合美墨加協定(USMCA) 規範的商品,現有的 25% IEEPA 關稅(產地為加拿大的能源產品為 10%)仍然有效。
  • 以下產品將可免除對等關稅:救援或捐贈物資、個人物品/行李中的物品、資訊材料(出版品、影片、海報、唱片、照片、微型膠卷、CD等),以及已徵收232關稅的鋼/鋁製品和汽車/汽車零件、未來可能徵收 232 關稅的所有產品,銅、藥品、半導體和木材製品、金條 、美國無法取得的能源和其他礦物、來自貿易夥伴需繳納特別關稅的產品。
  • 根據 4 月 11 日發布的澄清,自 2025 年 4 月 5 日起生效的例外情況還包括以下商品:半導體、半導體設備、電腦(包括可攜式)及其零件、智慧型手機、數據機、儲存設備、平板顯示器、某些顯示器和其他電子集成電路。

 

製造地為中國/香港產品的貨件規定變更彙整

進口類別

2025年4月5日之前

4月5日及 5月2日之後

最低進口免稅額

價值美金$800元以下的貨件

  • 免除關稅

不適用

簡易報關

介於美金$800-$2,500的貨件

  • 根據美國進口關稅表(HTSUS)徵收關稅跟稅款
  • 中國/香港/墨西哥/加拿大不適用

價值美金$2,500以下的貨件

  • 2025年5月2日起: 來自中國/香港,價值美金$2,500以下的貨件,根據美國進口關稅表 (HTSUS) 徵收關稅

正式報關

價值高於美金$2,500的貨件

  • 根據美國進口關稅表 (HTSUS) 徵收關稅
  • 需要最終收件者稅號
  • 海關商品處理費 (MPF) 價值的 0.3464%,最低 32.71 美元。最高限額為 634.62 美元。

價值高於$2,500美金的貨件

  • 根據美國進口關稅表 (HTSUS) 徵收關稅(所有適用關稅,含一般稅率、301條款及IEEPA)
  • ·需要最終收件者稅號
  • 海關商品處理費 (MPF) 價值的 0.3464%,最低 32.71 美元。最高限額為 634.62 美元。

DHL 提醒您!

寄件人需提供所有產品完整且準確的商業發票資訊,包括詳細的貨物描述、盡可能的 HTSUS 分類、商品的原產地(商品製造地)以及最終收貨人的稅號/社會安全號碼(正式報關用),以及美墨加/自由貿易協議的相關文件。

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美國政府網站:

中國回應美國關稅變更

為了回應美國對中國製造商品的對等關稅,中國政府宣布,自2025年5月14日起,從美國製造的商品的額外關稅從125%改為10%。具體細節如下:

  • 自2025年5月14日起,對所有在美國製造的商品,將在目前適用的關稅基礎上,額外徵收10%的關稅。
  • 企業對消費者(B2C)貨件的價值若小於或等於 2,000 人民幣,則不需繳納10%的額外關稅。
  • 進口到保稅區的貨件將不受新關稅的限制。當貨件從保稅區清關以進入國內流通時,將徵收適用的關稅。

中國關稅對您有何影響?

自2025年5月14日起,從美國製造的商品的額外關稅從125%改為10%。以B類型清關的B2C貨件將不徵收額外關稅。美國製造商品進入中國將被視為需要正式清關,簡易清關將不適用。

進口類別

2025年4月10日之前

2025年4月12日之後

企業對消費者B2C (B類型)

單件商品:單價無金額限制

多件商品:總計小於或等於 2,000 人民幣

  • 一般關稅與稅金,沒有額外關稅

 

  • 一般關稅與稅金,沒有額外關稅

簡易報關(C類型)

貨件價值小於 5,000 人民幣的企業對企業貨件(B2B)

  • 一般關稅與稅金

 

  • 不適用,需進行正式報關

正式報關(D類型)

貨件價值大於 5,000 人民幣

  • 一般關稅與稅金
  • 一般關稅與稅金
  • 加徵125% 額外關稅

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考中國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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